关于开展第十四届卓越教师教育实验班学员选拔工作的通知
各相关二级学院:
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.0的意见(教师〔2018〕13号)和学校卓越教师教育实验班校院协同培养计划,确保卓越教师教育实验班培养质量,根据卓越教师教育实验班人才培养方案,现将第十四届(2025级)卓越教师教育实验班学员选拔有关工作通知下:
一、工作小组
组 长:李天福
副组长:胡守敏
组 员:相关二级学院分管领导、卓越班班主任
办公室负责人:江 松
工作小组负责对选拔、面试工作进行监督并接受申诉
二、办公地点
知津楼D507办公室
三、工作推进安排及相关要求
第十四届卓越教师教育实验班首轮拟招收学员不超过80人。请有关二级学院高度重视、严格按以下时间安排推进相关工作:
(一)2026年3月15日前,各二级学院联系教务处师范生培养办公室统一向2025级教师教育专业学生进行招生宣讲,着重讲明本项目实施的目的意义、入学条件、选拔程序、学习时间、培养方式等内容。
(二)学生将填好的《卓越教师教育实验班入学申请表》(附件3)及相关证明(成绩证明、获奖证明、作品等复印件)材料交所在学院卓越项目负责人。2026年3月20日前,各二级学院将学生的《申请表》两份、证明材料一份、推荐学员汇总表(附件4)一份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交到恪勤楼214B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wljwcjs@163.com。
报名学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:
1.在读一年级本科生;
2.立志从事教师工作,品学兼优,热爱教育事业,身心健康,有成为卓越教师的理想、信心和决心;
3.专业学习认真,已经修读的各门课程成绩达到合格以上(无补考);
4.表达能力强,爱好阅读和写作;
5.有良好的学习习惯、有时间和精力参加卓越班的各项学习和活动,进校以来无违纪记录;
6.自高中以来在校级各项大赛中获得一、二等奖或市级及以上各项大赛中获得优秀奖及以上者、普通话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者、其他方面具有特长者优先选录;
(三)2026年3月25日前,由教务处师范生培养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,确定参加面试的学生名单。
(四)2026年3月29日前,由教务处师范生培养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面试,择优录取。
(五)2026年4月3日前,在校园网上公示录取学员名单。
四、其他事项说明
(一)卓越教师教育实验班不另向学生收取费用;
(二)第十四届卓越教师教育实验班开班时间另行通知;
(三)联系人电话:江老师,电话:49891731。
特此通知
附件:1.卓越教师教育实验班简介
2.卓越教师教育实验班人才培养方案
3.卓越教师教育实验班入学申请表
4.推荐学员汇总表
关于开展第十四届卓越教师教育实验班学员选拔工作的通知.zip
教务处
2026年3月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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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319号